中新社北京7月3日电 题: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围绕“坚持高质量发展,推动经济持续
作者 黄欣欣
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起施行。多位专家近日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,该法向国际社会传递清晰信号:中国民族事务在法治轨道运行,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完备、更透明的制度化保障。
不只“多了一部法律”
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钒平指出,新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不只是“多了一部法律”,而是将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和创建活动推动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,纳入国家法律体系,成为可操作、可执行的法治工程。
他指出,该法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、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、保障跨区域就业创业权益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写入法律,“将宪法和相关法律确认的权利进一步转化为可落地、可监督、可救济的制度安排,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法治保障。”
在新疆大学学者热米娜·肖凯提看来,该法贴近群众生活、切实守护边疆群众利益。法律落地后,城乡政务大厅、校园等公共服务将更加标准化;文化活动平台持续扩容;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、青年毕业生的技能培训、外出务工帮扶成为长效机制;基层调解也将更高效,让稳定、公平、温暖成为各族民众日常生活常态。
“凝聚人心,也做实家底”
对于该法还专设“推动共同繁荣发展”章节,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春敏认为,“这一举措抓住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物质根基。”
张春敏说,从大历史看,各民族互通有无、互利共赢的经济联系源远流长,今天推动共同繁荣发展,就是要把这种经济上的相互依存,升华为面向现代化的命运与共。
在具体路径上,法律要求加强交通、能源等互联互通;支持民族地区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、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;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,这些务实举措,能让法条落进群众日常,也让民族团结可感可及。
他同时强调,缩小发展差距不是搞平均主义,而是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,把外部“输血”转化为内生“造血”。“法律明确提出‘提升自我发展能力’,正是抓住关键,唯有内生动力强劲,发展才能可持续。”
以透明立法正本清源
“过去境外势力常炒作涉疆、涉藏议题,部分西方国家、国际学者容易被片面叙事误导。”热米娜·肖凯提认为,该法向世界展示,中国治理民族事务完全依托法治化轨道——少数民族所有合法权益均有明确法律条文保障,宗教信仰自由、发展权等权利在法治框架下得到全方位制度化保障,这有助于争取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国际中间力量的理解认同。
针对有西方媒体将法律第六十三条歪曲为“治外法权”“长臂管辖”,田钒平正本清源道:该条款仅对境外主体破坏民族团结、分裂中国的特定行为追责,与历史上侵害他国主权的治外法权、无边界单边长臂管辖存在本质区别。
他续指,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防范外部势力破坏本国统一稳定,“这不是‘把手伸出去乱管’,而是依法惩戒伸向中国、损害中国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违法之手。”
在张春敏看来,破解外界认知偏差,法律与发展成就互为支撑。他强调,中国坚持走以发展促团结,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道路,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,这与所谓“剥削”“同化”论调有本质区别。(完)





“嗯,我们也是这么想的。其实这个情况我们周校长已经向部里汇报过了。这不是宋部长建议我们先跟陈校长你打个电话沟通一下。回头宋部长在请我们大家一起坐下来聊聊这个事怎么解决。现在有你陈校长这句话就行。”
“这个如果是有什么依据的吗?”
虽然是晚上,但问题不大。更别提处理这种事情,蒋伟成还是很专业的,先是跟酒店交涉,然后跟两边交涉之后,最终让两边都各退了一步。
“主要是为了安全方面考虑。负责我安保工作的主管,觉得针对虚拟币的动作,可能会让我身边的一些人陷入危险,虽然可能性很低,但他们安全工作不允许容错,所以有这个想法。你可以问问他们。”
“结果你猜怎么着,上头板子不打宁孑,最后敲到我头上来了,说我工作不够细致。我能怎么办?也只能含泪背锅呗。但凡今天这事宁孑跟我商量一句,也不至于这么被动啊。总之你放心,反正话我保证传到。至于我们宁孑同学理不理,那我就真没法保证了。”
“哦,行,只要我能办得到的话,那肯定没二话。”陈永刚很大气的开口道,如果了解陈永刚的人就会知道,当这位校长大人以如此方式拍胸脯的时候,最后大概率都是肯定办不到。好在锤得不重,已经疼完了,宁孑也懒得计较,说道:“走吧。”
“对了,你跟学校负责接待工作人员说一声,最好不要想着帮这些外国友人们作弊,我虽然不会去,但活动参加的情况我肯定能知道的。”宁孑又交代了句。